安徽一大學生
  不會游泳下水救人英勇犧牲
  安徽省廣德縣返鄉大學生李本超為救兩名落水兒童不幸犧牲,當地政府已決定對其申報“安徽好人”榮譽稱號。儘管危急關頭挺身而出獲得社會贊譽,但他根本不會游泳卻貿然施救的行為,也引發公眾討論。
  見孩子溺水,兩個不會游泳的年輕人都選擇救人
  7月12日,位於皖南山區的廣德縣剛下過一場暴雨,東亭鄉歐村附近的道路有些泥濘濕滑。下午3點50分左右,李本超在朋友陳文嬌家聽到一陣呼救,就和陳文嬌一起騎上電動車,飛奔到聲音傳來的方向——村口不遠處的一個池塘。
  “就看到有兩個小孩在池塘里撲騰,李本超他們衣服都沒來及脫就往塘里跳。”65歲的村民陳秀文親眼目睹了當時的整個過程。他說,李本超和陳文嬌其實都不會游泳,最終在他的幫助下,兩名落水兒童和陳文嬌被成功救起,李本超卻因體力不支,沉入水底,後經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
  “這個水塘平均兩米多深。他不可能不知道塘有多深,跳下去有多危險。”陳秀文說。
  眾說紛紜,施救者還應考慮自身的救助能力
  對於李本超的犧牲,廣德竹鄉志願者協會秘書長徐禮友認為,危急時刻挺身而出是弘揚社會正能量的正義之舉,李本超在明知危險的情況下義無反顧地縱身救人,這種精神和這種做法值得全社會的學習和贊揚。
  然而,另一些群眾則對此表達了不同態度。在他們看來,不計後果的貿然施救,雖不失勇敢卻有些莽撞。
  就在幾個月前,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周家鎮9歲女童李微微,和幾名小伙伴在河邊撿田螺玩耍時,為救一名落水同伴也不幸溺亡。
  一個是未成年人,一個是不會游泳的青年,他們的“見義勇為”都引起了社會關註。
  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宏光認為,見義勇為者危急時刻挺身而出的精神難能可貴,值得全社會學習;而對於具體的見義勇為行為,施救者還是應考慮自身是否具備相應的救助能力,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。“面對危難提倡有能力伸出援手,沒能力可以運用其他救援方式,變見義勇為為‘見義巧為’。”
  而對於未成年人的見義勇為行為,陳宏光則特別強調,“未成年人首先應該是被保護的對象,很多國家都不提倡、不鼓勵,甚至明確限制、禁止未成年人的這種行為。媒體不能過度渲染。”
  (原標題:安徽一大學生不會游泳下水救人英勇犧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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